12月5日,深圳官方媒体报道,深圳知名品牌“幸福西饼”日前因10万条广告短信误导消费者被罚。
据公告显示,当事人通过服务商短信平台向10万余名消费者发送一则商业性短信,内容为“【幸福西饼】您有订单待查收……速戳……退订回T”,而接收到该短信的消费者实际并无订单待查收。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与消费者签订了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条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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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幸福西饼已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于2023年4月26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以???.29万元。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昕乐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幸福西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幸福西饼无法提供其与消费者签订了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条款的证据,因此受到行政处罚?!?/span>